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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5月27日电(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)继“低首付”和“零首付”之后,楼市竟然还诞生了更离谱的“负首付”?
近期,有多个热点城市的房产中介声称,买房可以做到“负首付”。贷款买房的购房人不仅无需支付首付款,还可以从银行另贷到一笔钱作为装修款。这样的“好事儿”靠谱吗?
“负首付”从何而来?
最近,一则房产中介的朋友圈截图广为流传。一位重庆市巴南区的房产中介宣称,一套83万元的精装房,“客户首付4万元,放款后返现5万元(相当于客户买房后倒拿1万)”。
如果说这种“负首付”依靠的是返现退款,那么还有一类更常见的“负首付”则是依靠拉高银行的贷款实现。
这样的营销话术还出现在深圳市罗湖区等地。有房产中介在社交平台上介绍称,一套评估价是570万元的房子,业主低价卖520万元。客户可向银行贷570万元全款买这套房子,还剩下50万元装修。
可以看到,这种所谓的“负首付”是指虚构购房合同,将合同价格做高,这样从银行贷出的额度增高,相当于变相减少了首付。
比如,假设一套100万的房子原先首付为20万、贷款为80万。现在将购房合同价做高到130万,则首付为26万、贷款为104万。据此购房者“骗取”的贷款额为104万减去80万,即24万。拿这20万去缴纳20万首付,还多出了4万元。
如此看来,“负首付”与零首付、低首付、首付贷等有相似之处,都是“瞒天过海”的花式营销。但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强调,“负首付”与其他几项仍有差异,零首付等主要通过房企垫资、寻找首付贷、首付分期实现,“负首付”则是典型的骗贷行为。
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进一步表示,这种做法业内俗称为“高评高贷”,指的就是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,从而贷更多的款变相降低首付。“高评”就是高评估值,“高贷”就是高贷款额,里面涉及“阴阳合同”、卖家配合控款等,其漏洞在于银行评估价有浮动空间,只要卖方同意即可。本质上,则是赤裸裸的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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